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、高宽比(节选)
《高规》 3.3.1
- 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应区分为A级和B级。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乙类和丙类高层建筑最大适用高度:
结构体系:框架、框架-剪力墙、剪力墙(全部落地、部分框支)、筒体(框架-核心筒、筒中筒)、板柱-剪力墙
非抗震设计时,高度最大适用高度分别为:70、150、(150、130)、(160、200)、110米。
而抗震设计时,根据设防烈度区分,
6度时:60、130、(140、120)、(150、180)、80米。
7度时:50、120、(120、100)、(130、150)、70米。
8度、9度更低。
其中,9度不应采用框架结构、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、板柱-剪力墙结构。
- 注:
1 表中框架不含异形柱框架;
2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指地面以上有部分框支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;
3 甲类建筑,6、7、8度时宜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后符合本表的要求,9度时应专门研究;
4 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至主要屋面高度;
5 《抗震规范》6.1.1条文说明: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结构,其最大适用高度一般降低10%左右。
《高规》 3.3.2
- 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宽比:
按结构体系:框架、板柱-剪力墙、(框架-剪力墙、剪力墙)、框架核心筒、筒中筒
非抗震设计时:5、 6、 7、 8、 8
设防6、7度时:4、 5、 6、 7、 8
设防8度时:3、 4、 5、 6、 7
9度时更低。
Last Modified·2017年6月19日 17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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